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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昌文明委[2008]7号
关于开展第二届百佳水城文明市民评选活动的 意 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实施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四德”建设工程,深入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的文明素质,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创建文明城市,为建设强市名城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二届百佳水城文明市民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崇尚道德模范,弘扬文明风尚。 二、 评选范围 城区居住的公民,以及在辖区范围内领取暂住证并居住一年以上者,均可参加评选。评选对象主要是生活、工作在基层岗位上的市民群众。 三、 评选标准条件 1、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积极投身和谐社会建设、热爱祖国、热爱聊城、崇尚科学、弘扬文明、积极参与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2、模范遵守宪法、法律,自觉履行《聊城市民文明公约》和《聊城市社会公德十不规范》,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见义勇为,敢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奉公、敬业奉献、诚实守信,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 4、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公益活动,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情操,扶弱济困,助人为乐,关爱他人,在群众中具有良好的口碑。 5、具有良好的家庭美德,孝老爱亲、夫妻和睦、邻里团结、勤俭持家、计划生育、文明健康生活。 在以上评选的标准条件中,只要在某些方面表现突出或做出特殊贡献者即可参选推荐。 四、 评选办法 坚持面向基层、群众公认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选、好中选优的方法推荐评选。评选活动分四个阶段具体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8年8月)。 召开组委会成员会议和评选第二届百佳水城文明市民动员会,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在东昌时讯和东昌电视台开辟专题专栏,使广大群众了解评选第二届百佳水城文明市民的重要意义和评选要求。同时,要充分利用公益广告等形式多样的方式,深入社区、企业、学校,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评选活动。 (二)推荐候选人阶段(2008年9月中旬—2008年10月中旬)。 1、推荐方式:①各街道、社区在辖区广大干部群众推荐的基础上,择优筛选后推荐;②区直各部门、各单位择优推荐;③广大市民直接推荐。每个社区各推荐2-3名候选人,区直以系统为单位,每个系统各推荐1-2名候选人。 2、推荐上报材料:(1)填报《第二届百佳水城文明市民候选人推荐表》;(2)候选人事迹(1000字左右并附电子版);(3)候选人照片。 3、推荐上报单位:东昌府区第二届百佳水城文明市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8413075 电子邮箱:dcfqwmb@163.com)。 (三)评选审核推荐阶段(2008年10月下旬), 1、区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根据上报名单做好初审工作,从中确定30名候选人。 2、在东昌时讯、东昌电视台刊播候选人事迹简介,接受社会监督。 3、区评委会进行审核评选,确定我区第二届百佳水城市民候选人并向市组委会推荐。 4、市组委会将以票数作为重要依据,审核确定第二届百佳水城文明市民名单,并从中择优产生十佳感动聊城文明市民,名单在媒体上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四)宣传表彰阶段(2008年12月)。 组织聊城市第二届百佳水城文明市民颁奖晚会,隆重表彰百佳水城文明市民和十佳感动聊城文明市民。市委、市政府等几大班子领导为文明市民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全市各新闻媒体在黄金时段和重要版面集中宣传百佳文明市民的先进事迹,在全社会营造崇尚道德模范,弘扬文明新风的浓厚氛围。 五、组织要求: 1、全员发动、广泛参与。开展第二届百佳水城文明市民评选活动,重在过程,重在参与,要把宣传教育贯穿于整个评选活动的始终。各街道、社区、区直各部门、各单位要精心安排,采取召开会议、开展系列文明创建活动等方式,组织广大干部群众踊跃推荐,使百佳水城文明市民的评选过程成为广大干部群众自我教育、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过程,以推动全区公民文明素质的提高。 2、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保证质量。 3、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街道、社区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协调,搞好活动的宣传发动、典型推荐、材料整理等工作。区直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评选活动,明确专人负责推荐工作。 六、活动组织 活动由区文明委主办,区文明办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成立东昌府区第二届百佳水城文明市民评选活动组委会,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
附:1、东昌府区第二届百佳水城文明市民评选活动组委会名单 2、《聊城市第二届百佳水城文明市民推荐表》
聊城市东昌府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08年8月24日 附1 东昌府区第二届百佳水城文明市民评选活动 组 委 会 名 单
主 任: 马 骏 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副主任: 伍玉国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 钟洪海 区纪委副书记 郭桂山 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纪培军 区总工会副主席 李艳霞 团区委副书记 李秀丽 区妇联副主席 李曙光 区综治办主任 马金江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王允华 区人事局副局长 金衍华 区交通局副局长 李清雷 区计生局副局长 苗存田 区经贸局副局长 张长武 区教育局副局长 李文聚 区卫生局副局长 江崇印 市区国税局副局长 郑 刚 区地税局纪检书记 王新峰 区工商分局副局长 孟昭庆 区建设局副局长 贾晓峰 区广电局副局长 亢德勤 东昌时讯主编 评选活动组委会下设活动协调办公室,由伍玉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区文明办,联系电话:8413075电子邮箱:dcfqwmb@163.com。协调办公室人员由组委会成员单位抽调,名单如下: 任岩坤 区文明办综合科科长 李念辉 《东昌时讯》记者 肖 磊 东昌电视台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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